教字〔2016〕59号
各学院及相关教研室:
根据校历安排,全校各年级各专业学生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7年1月3日至1月13日举行,现将出题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在北京路校区考试的各教研室,请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期间将两套考试试卷报送北京路校区教务处考试中心制卷。
2、在花溪校区考试的各教研室,考查科目试卷请于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11日之前将两套考试试卷报送花溪校区教务处考试中心制卷(颂雅楼4楼4-6)。
3、在花溪校区考试的各教研室,考试科目试卷请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两套考试试卷报送花溪校区教务处考试中心制卷(颂雅楼4楼4-6)。
4、考试结束一周内请将考试试卷分析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并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交一份教研室签字盖章的纸质打印学生成绩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5、出题要求
(1)题目的难易要适度,各种题型比例要恰当,题目描
述要准确,主要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要与教学大纲紧密结合。
(2)教研室负责人安排专人出题,并做好保密工作。
(3)请报送考试试卷电子文档和纸质打印考试试卷文
档。
(4)试卷标题上必须注明考试年级、学院、专业、层次
及考试科目名称。
(5)按时交卷(含标准答案)、校卷、取卷。如未按时交卷(含标准答案)、校卷、取卷,耽误考试按教学事故处理。
教务处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