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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贵州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的通知
2014-11-10 09:12   审核人:

关于申报2014年度贵州省留学人员

科技活动项目的通知

 

黔人社厅函〔2013〕811号

                

 

各市、州人社局,贵安新区组织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3年,省人社厅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在国家人社部资助基础上,首次设立了贵州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专项资助经费,对我省留学人员申报项目给予更大力度的择优资助。2013年,我省14个留学人员申报项目获得了经费资助,占申报项目总数的31%。其中:获国家人社部资助的项目有3个,且省内给予配套经费支持;获省内经费资助的项目11个。项目资助经费均已一次性拨付到项目单位。

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人专司函[2013]167号)文件要求和我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工作安排,将组织我省留学人员申报2014年科技活动项目。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项目类别

    (一)申报项目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近三年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前途;

    4、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

    2、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资助额度为5—10万元。

3、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资助额度为2—5万元。

各类项目,一般是留学人员独立申报。特殊情况下,留学人员也可以与其他单位或人员合作申报,但以留学人员为主。其他单位或合作人员信息在申请表的三表第4项“已具备的研究条件”内简要说明。

二、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填表。留学人员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告公示栏目下载)。申请表一式叁份。留学人员填写申请表的一至五表,六表和七表由人社部门填写或人社部门组织评审专家填写。

    (二)报送。报送材料包括三份纸质申请表和电子文档。各市、州人社局收集本地申报项目材料,报送省人社厅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省直单位留学人员申报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直接报送。

    (三)评审。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评审。一是专家初评。专家组对申报项目集中初评,提出专家推荐意见,择优推荐15个项目报送人社部参加评审。二是贵州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经费专项资助专家评审。在人社部批复我省资助项目后,组织专家组对推荐报送人社部的15个项目进一步评审,确定贵州省资助额度,对获人社部资助的项目给予省内配套资助。

    (四)填写项目资助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和跟踪管理。对确定资助的项目,申报人与本单位和省人社厅签订项目资助合同书。省人社厅按合同书拨付资助经费和项目进程跟踪管理。

    三、申报时间

    2014年2月10日前报送到省人社厅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省人社厅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  蔡维

    电话:5837228,14785546107

    邮箱:85532625@qq.com

    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20号

    邮编:5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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